天康电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:
鉴于你公司最近一段时间以来,一向在公司网站及相干媒体上发布不实信息,现谨慎地给予以下回复:
“青缆”“QL”图形商标是我公司正当注册的商标,天康电缆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正当注册的企业名称,直到目前为止,尚无任何生效的法律文书对以上事实进行否定,贵司未经认真核准,即在网站和相干媒体上发表不实声明,已紧张损害了我公司的信用权,侵害了我公司的正当权利,现谨慎提出交涉,请贵司删除相干不实信息,向我公司赔礼道谦,消弭不良影响,否则,我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法律举措。
贵公司在相干媒体上频频声明本身的前身是青岛天康电缆厂,成立于1950年,经查询青岛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档案,贵司成立于2001年10月30日,股东为付乐平、陈杰、陈德云、李炳理、刘昌智、刘亚罡、赵景超、周建华等人,与青岛天康电缆厂无任何关系。贵司的相干宣传已涉嫌虚伪宣传,诳骗消耗者,并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》的相干规定,请贵司对本身的宣传举动进行纠正,我公司将断续保持关注。
我公司正当注册“青缆”“QL”商标及天康电缆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,是对韩资企业--青岛青大天康电缆有限公司已摒弃的商标的连续,与贵司没有任何关系。自2007年至今,贵司一向一直地采用各种手段进行阻扰,并多次散布不实谈吐,已紧张影响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,鉴于你公司相干人员昔时曾参与创办“青缆”品牌,为“青缆”品牌做出过贡献,所以我公司一向再三忍让,但你司近期变本加厉,已使我公司忍无可忍,经我公司研究决定,将对你司的相干恶劣举动进行反击。
“青缆”“QL”商标在我公司多年的努力下,已从一个被外资企业遗弃的商标,成长为一个省内外着名的品牌,得到了广大消耗者的喜好和认可,贵司垂涎于我公司所取得的成就,想从中得利的心态,我司可以理解,但请采用合理正当手段,否则,必将鸡飞蛋打关键词排名,一无所得。
商标和名称只是个标志,取决于我们的经营思路和对客户的尊重,金杯银杯不如消耗者的口碑,“青缆”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辉煌,但不正视客户的体验,不尊重市场的发展规律,必然导致消亡。现我公司重振“青缆”品牌,已取得了一点成就,将来,公司将一如即往地以“满 足客户的需求、解决客户的题目、正视客户的庄严”为公司的经营理念,必将取得更多用户的支撑。
经过多年的努力,对于“青缆”商标的归属,现所有的客户均已将其与“青缆工业”绑定在一路,贵司的“青凯”商标也已使用多年,双方各自拥有固定的客户,应各自埋头维护,搁置争议,追求发展,而不是纠结于不属于本身的东西,劳民伤财地做些无用之功。商场非战场西安人事考试,不要你死我活的争斗,其实共赢才是的选择。
请贵司三思而后行。
天康电缆工业发展有限公司
2015年11月2日